我的婚姻
我曾提到我在坂仔乡和赖柏英的恋情。我们一起玩耍,一起抓鲦鱼和小龙虾。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,等蝴蝶停在发梢,然后缓步徐行,蝴蝶居然没飞走。成年后,她眼见我由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返乡。我们自觉是理想的一对。她母亲是家母的义女,她叫我“五舅”。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,体型偏瘦,我们都叫她“橄榄”。“橄榄”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姑娘,有一张瓜子脸,看我的时候,目光仿佛心事重重。但是我有心继续深造,她则坚持要在家乡侍候祖父,她的祖父双眼渐瞎,随时需要她搀扶。她认定漳州什么都有,最好的水果、鱼类、瓜类和迷人的山水,样样俱全。后来“长衫”流行,我姐姐看过她穿时新的款式,相当漂亮。我记得她平时穿一袭黑衣干活儿,星期天到了,就换上一套浅蓝的衣服非常迷人。她祖父失明以前,她早上经常外出,探察夜雨之后的稻田水位。我们相亲相爱,她能献出无私的爱心,不要求回报,但是环境把我们拆开了。结果我到北平,她则嫁给坂仔乡的一个商人。
我是一个颇有前途的穷小子。吾妻则是一个阔财东的女儿,她的家世比我高。幸亏她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。根据旧习俗,女孩子的教养要适应将来的夫君;她们得烧饭、洗衣、缝纫,要能做一般的家务,无论嫁到怎么样的人家,都能适应环境。除了烧香拜佛,她们不能到前厅或者公然露面。男孩和女孩差别待遇的结果,女孩子都成为绝佳的妻室,男孩子被人宠坏了,缺乏上进心,都没有什么成就。
我由圣约翰大学回来,经常到好友家小坐,爱上她妹妹c君。他们住在吾妻家隔壁。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颇有交情,遂应邀到她家吃饭,席间我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偷看我。后来吾妻告诉我说,她在算我吃几碗饭。接着我发现,我远行换下来的脏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。没有人将我正式介绍给她。
我大二那年,曾连续上台领奖三次,在圣约翰大学的男生和圣玛利亚书院的女生之间造成小小的轰动。当时吾妻还没有进圣玛利亚书院,不过她一定听人说起过。当时我爱上大美人c君。毫无希望,c君的父亲看中一个名门富户的少爷,婚事快要谈成了。当时婚姻都由父母做主。我结婚以后,谈起这个问题,吾妻总是咯咯笑个不停。儿女都知道这回事,她不是上海人,却答应嫁给我,她想来就觉得好玩。她母亲告诉她:“和乐是牧师的儿子,不过他很穷。”吾妻得意而坚决地说:“贫穷算不了什么。”
我姐姐在学校认识翠凤,说她必是一个了不得的妻子,我深表同意。
我知道和c君无缘,非常痛苦。我回家闷闷不乐,姐妹们都看出来了。半夜母亲提一盏灯到我房里来,问我有什么心事。我痛哭失声,哭得好可怜。我看出这一回是c君的父亲从中撮合,知道毫无希望了,母亲也知道。
婚期在一九一九年,然后到哈佛去度蜜月。我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婚礼。
根据习俗,我要到新娘家去“迎亲”。她家献上龙眼茶,作为吉祥的象征,我却把龙眼全部吃掉。婚礼上,我和男傧相谈笑风生,不拘礼俗,为了表示看不起这些仪式,后来在上海,我征得吾妻同意,把结婚证书烧掉了。我说,“把证书烧掉,只有离婚才用得着。”这句话一点不假!
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。我请母亲和我同床。我们一向很亲密。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。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,十岁才改掉这个毛病。我真想陪在她身边。当时我还是童男哩。
孩子们常说:“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。”翠凤外向,我内向;我是气球,她是压载物;我们就如此相互恭维。没有压载物的气球会碰到灾祸。她有条有理,生性严肃,随时穿得整整齐齐,喜欢做该做的事情。餐桌上,她总是吃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,不吃肫肝之类的玩意儿。我一向喜欢翅膀、肝肠、脖子和一切老饕爱吃的东西。我魂不守舍、乐观,对人生抱着顽皮的看法。我讨厌一切拘谨的象征,讨厌领带、裤腰皮带和鞋带。
翠凤属于接纳万物、造福人类的“水”质。我性属凿穿万物的“金”质。
换句话说,我们是老式的婚姻,由父母精挑细选而结合。爱情在婚姻中滋长,而不是一开头就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,年岁激增,我们学会珍惜可贵的一切。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也是其中之一。但是我们永远忘不了年轻时代同甘苦所建立的基石。一次又一次,她总能为家庭的福利而牺牲,做出了强有力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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